工作参考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果
马春生
(2014年1月15日)
同志们:
省局党组决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与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一并召开。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回顾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会议精神,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规划、精心组织、跟进监督,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坚持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这是省局党组一贯坚持和强调的。一年来,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坚定不移地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决不允许和五个不允许的政治要求,党员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和落实。2013年新的党组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是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发的第一份党组文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的第一次全省系统性的大会,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与此同时,为推进和强化责任落实,省局出台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庸懒散奢”监督检查方案》,分13个督查组深入市县局进行了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省委部署,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负责人,并从全面整改、专项督办、制度建设等方面同步推进。总之,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有力推动了省局机关作风建设。
2、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整治“吃喝不正之风”方面:一是接待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2%,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85.32%。二是借会议、考察、检查等名义,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基本得以制止;机关之间、上下级之间吃请和请吃现象基本杜绝。
专项清退会员卡方面: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执行规定。全系统1名省纪委委员、585名纪检监察干部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二是做到了“全覆盖”。全系统13342名干部职工全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其中干部11524人、职工1818人。
清理办公用房方面:省局机关清理办公用房56间,共计1396平方米。与此同时,省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对各市局的清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全系统各级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共计31321.7平方米,事业单位清理办公用房4766.01平方米。
专项清理违规用车方面:一是省局机关带头清理。392人进行了个人报告承诺。经清理,个人自行纠正清退4人,退还借用公务用车2辆,纠正使用警用号牌2辆。二是系统全面清理。15862名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进行了个人报告承诺。经清理,个人自行纠正清退69人,清退车辆75辆。
对涉刑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自查和清理方面:按照晋纪办[2013]58号文件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对2000年至2013年以来涉刑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清理,有效地纠正了违规和不当行为。全系统在自查和清理期间,对13名涉刑人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双处分”7人,政纪处分6人。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今年以来,省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内部工作秩序方面,出台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公文办理办法》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在整治庸懒散奢方面,出台了《关于整治庸懒散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制定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在改进作风方面,出台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的十条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措施》等。各市局也都按照省局的要求,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关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强化监督评议,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是政风行风公开承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当地广播电台、报刊和山西红盾信息网,向全社会郑重作出承诺,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二是认真开展热线答询。积极参加各级政府评议部门和广播电台联合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对群众提出和指出的各类问题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三是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对话会、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有效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各项基础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评议结果正在进行之中。
2、不断拓展和完善监督机制。一是积极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这项工作在基层工商所已经连续开展6年,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二是全面开展工商所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这项工作开展3年来,对加强基层工商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局的《开展工商所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省纪委创新监督工作现场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强化执法风险防范,国家工商总局深入我省基层局开展了行政处罚风险防控调研,听取了汇报,查阅了资料,检查了市场,工作受到肯定。为加强节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省局制定了“五不准”和“两严禁”规定,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3、认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查办工作。省局先后六次传达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有关违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处理通报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违规“搭车”收取个私协会费处理情况进行的通报。同时,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2013年,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共受理信访举报32件,办结28件,在办4件,其中自办案件3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围绕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创新监督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并邀请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同志就预防职务犯罪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辅导。同时,在山西红盾信息网上设置了纪检监察工作网页,开辟了栏目,便于工作指导和交流。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不断加强对工商系统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程序的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驻省局纪检组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就纪检监督函的适用做了大量前期沟通准备工作,今年将进入实施阶段。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够;个别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单位重责任分解、轻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缺乏系统考虑;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纪律意识不强,“四风方面”的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等。这些都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之年,是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艰巨的非常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尤为重大。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 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坚持不懈反对“四风”,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强化监督为抓手,以建设勤政廉洁工商为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保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指出,各级党委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将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各项工作之中。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坚持和完善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将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要依法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健全督促检查和问责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要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的落实,下大力气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去年,我们在整治“吃喝不正之风”、清退会员卡、清退违规用车、清理办公用房等方面卓有成效。今年要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整治“衙门”作风、权力寻租等问题。这项工作省局已作了安排部署,希望各级党组予以重视,将工作落到实处。春节将至,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工作,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切实巩固整治“四风”的工作成果。
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建立完善各方面制度特别是禁止性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以制度固化整治成果。要继续坚决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市局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认清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感,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用整风的精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以过硬的政治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推进工作。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生活,在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责令辞职等制度和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基础上,建立更加有力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杜绝工作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要加强对体制改革期间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组织人事纪律、财物管理工作纪律的行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行政经费、专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继续推进局务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和案件查办工作
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各级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组织《十讲》的学习作为推进学习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系统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风清气正得到弘扬。
要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双述”范围由基层工商所向县(区)局的拓展工作,特别是要勇于让群众反映问题,现场接受群众质询,回答群众提问,红点脸、冒点汗,努力使“双述”工作成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助推器。要扎实推行工商所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培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要继续积极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定期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邀请监督员参加系统组织的明察暗访,坚持主要领导上政风行风热线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工商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做法和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等制度。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看好家、管好人、履好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依纪依法办案,对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不得袒护包庇。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各级党组要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既要履行好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职责,又要处理好监督与监管的关系、行政监察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上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纠正“四风”。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省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果。
谢谢大家!
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31号 备案号:晋ICP备06003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