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新闻
工作动态
近期文件
2017年是我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9”系列文件及全省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着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年”活动,努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千人企业数量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工作顺利进行,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成立市局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俊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荆忠海(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希礼(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艳(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丰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立新(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赵福攀(副调研员)
成 员:平定县、盂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办公室、法制科、许可科、监管科、考核办、宣传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许可科。
四、工作措施
以创造更加便捷的准入环境为主要着力点,坚决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砍掉束缚创业创新的陈规旧制,以更加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重点要落实好以下六项改革举措:
(一)大力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减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以市场主体办理登记“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全市工商部门确保今年10月底前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包括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登记平台办理,并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
(三)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在全省范围内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积累经验。
(四)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积极推动出台修订完善后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最大限度释放住所资源。
(五)大力推行名称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在名称自主选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更加遵从市场规律,突出效率优先,尊重企业自主择名,为企业进入市场打开便利之门。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完善企业名称管理规范,丰富名称资源。增强企业变更名称的便捷性,提高办理效率。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注册商标权利冲突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不适宜名称强制纠正机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推进企业集团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不合理限制。
(六)开展简易注销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要求,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稳步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同时严格把握适用范围,做好风险提示,做好普通注销与简易注销登记的衔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振兴崛起的重要政策举措,充分认识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攻坚克难,勇于创新,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登记流程、提升便利水平,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局、分局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法制保障。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 的原则,对法律依据不充分,增加市场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义务,限制自主经营权、不利于营商便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加大立法建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四)加大考核,强化督查。市局考核办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纳入市局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的方向性,围绕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任务抓督查、抓推进,加大督查的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加大履职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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