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范
平定县、盂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对象牙和犀角及其制品经营活动加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工商办字[2017]7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象牙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象牙及制品非法交易行为,营造有利于保护象等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环境。
3、平定县、盂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在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市场科联系。
附: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对象牙和犀角及其制品经营活动加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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